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受理范围并在时效内的,仲裁委员会予以立 ,并在5日内告知 人。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书面通知 人并说明理由。
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,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,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,当事人应当履行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【立法目的】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,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制定本法。
法律主观:我国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是《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共有四个解释,对适用因劳动争议产生 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。
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 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的,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。
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
1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 后,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 书副本送达被 人。被 人收到仲裁 书副本后,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、人事争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中国人民 文职人员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则。
3、法律分析: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 后,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 书副本送达被 人。被 人收到仲裁 书副本后,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。
4、劳动仲裁流程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,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 。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。
5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,劳动者 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;但是,劳动关系终止的,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6、送达 确认书。 人在递交 书时应填写《送达 确认书》,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 、邮 编码和联系 等内容。
劳动仲裁法的实施条例有哪些内容
1、而针对劳动仲裁,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规定的,并不是叫做“劳动仲裁法实施条例”,应该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。
2、没有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的说法,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 规则是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,规范仲裁办 程序制定的规则。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 件,应当遵循合法、公正的原则,先行调解,及时裁决。
3、从《劳动仲裁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知道,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三大类,即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。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。因除名、辞退和辞职、离职发生的争议。
4、法律分析:第二十六条,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,由仲裁机构仲裁;第五十六条,用人 违反集体合同,工会可以依法 仲裁;第七十七条,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依法 仲裁、提 讼;其他。
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关于劳动争议处理 有哪些新规定?
1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, 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提 讼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除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另有规定的外,可以向人民 提 讼。
2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程序,该法以三分之二的条款,对劳动争议仲裁作出了具体规定,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 ,这也是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对劳动争议处理 的创新和突破。
3、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 ,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 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 等。
4、发生 劳动争议 后的解决方式 根据《 劳动法 》第77条规定:“用人 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,当事人可以依法 调解、仲裁、提起 诉讼 ,也可以协商解决。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。